译文
女说:“公鸡已鸣唱。”男说:“天还没有亮。不信推窗看天上,启明星已在闪光。”“宿巢鸟雀将翱翔,射鸭射雁去芦荡。”
“野鸭大雁射下来,为你烹调做好菜。佳肴做成共饮酒,白头偕老永相爱。”女弹琴来男鼓瑟,和谐美满在一块。
“知你对我真关怀呀,送你杂佩答你爱呀。知你对我体贴细呀,送你杂佩表谢意呀。知你爱我是真情呀,送你杂佩表同心呀。”
注释
昧旦:天色将明未明之际。
兴:起。视夜:察看夜色。
明星:启明星,即金星。
将翱将翔:指已到了破晓时分,宿鸟将出巢飞翔。
弋(yi 义)射:用生丝做绳,系在箭上射鸟。凫:野鸭。
言:语助词,下同。加:射中。一说“加豆”,食器。
与:犹为。宜:用适当地方法烹饪。译为烹饪
御:用,弹奏。
静好:和睦安好。
来:借为“赉”,慰劳。
杂佩:古人佩饰,上系珠、玉等,质料和形状不一,故称杂佩。
顺:柔顺。
问:慰问,问候。
好(hào耗):爱恋。
参考资料:
第一个镜头:鸡鸣晨催。起先,妻子的晨催,并不令丈夫十分惬意。公鸡初鸣,勤勉的妻子便起床准备开始一天的劳作,并告诉丈夫“鸡已打鸣”。“女曰鸡鸣”,妻子催得委婉,委婉的言辞含蕴不少爱怜之意;“士曰昧旦”,丈夫回得直白,直决的回答显露出明显的不快之意。他似乎确实很想睡,怕妻子连声再催,便辩解地补充说道:“不信你推窗看看天上,满天明星还闪着亮光。”妻子是执拗的,她想到丈夫是家庭生活的支柱,便提高嗓音提醒丈夫担负的生活职责:“宿巢的鸟雀将要满天飞翔了,整理好你的弓箭该去芦苇荡了。”口气是坚决的,话语却仍是柔顺的。钱钟书说:“‘子兴视夜’二句皆士答女之言;女谓鸡已叫旦,士谓尚未曙,命女观明星在天便知”(《管锥编》第一册)。此说符合生活实情;而士女的往覆对答,也使第一个镜头更富情趣。就女催起而士贪睡这一情境而言,《齐风·鸡鸣》与此仿佛,但人物的语气和行动与此不同。《鸡鸣》中女子的口气疾急决然,连声催促,警夫早起,莫误公事;男的却一再推脱搪塞,淹恋枕衾而纹丝不动。此篇女子的催声中饱含温柔缱绻之情,男的听到再催后作出了令妻子满意的积极反应。首章与次章之间的空白,可理解为对男子的举动作了暗场处理,这样就自然地进入下面的情节。
第二个镜头:女子祈愿。妻子对丈夫的反应是满意的,而当他整好装束,迎着晨光出门打猎时,她反而对自己的性急产生了愧疚,便半是致歉半是慰解,面对丈夫发出了一连串的祈愿:一愿丈夫打猎箭箭能射中野鸭大雁;二愿日常生活天天能有美酒好菜;三愿妻主内来夫主外,家庭和睦,白首永相爱。丈夫能有如此勤勉贤惠、体贴温情的妻子,不能不充满幸福感和满足感。因此,下面紧接着出现一个激情热烈的赠佩表爱的场面,就在情理之中而不得不然的了。其实,诗人唱到这个琴瑟和谐的场面也为之激动,他情不自禁地在旁边感叹道:“琴瑟在御,莫不静好。”恰似女的弹琴,男的鼓瑟,夫妇和美谐调,生活多么美好。诗歌具有跳跃性,此篇的章节和诗句间的跳跃性更大。因而也给接受者留下了更为广宽的想像再创造的空间。关于这两句,张尔歧《蒿菴闲话》说:“此诗人凝想点缀之词,若作女子口中语,觉少味,盖诗人一面叙述,一面点缀,大类后世弦索曲子。”此解颇具创意,诗境也更饶情致,实为明通之言。
第三个镜头:男子赠佩。投之以木瓜,报之以琼琚。丈夫这一赠佩表爱的热烈举动,既出于诗人的艺术想像,也是诗歌情境的逻辑必然。深深感到妻子对自己的“来之”、“顺之”与“好之”,便解下杂佩“赠之”、“问之”与“报之”。一唱之不足而三叹之,易词申意而长言之。在急管繁弦之中洋溢着恩酣爱畅之情。至此,这幕情意融融的生活小剧也达到了艺术的高潮。末章六句构成三组叠句,每组叠句易词而申意,把这位猎手对妻子粗犷热烈的感情表现得淋漓酣畅。
王质《诗总闻》说:“大率此诗妇人为主辞,故‘子兴视夜’以下皆妇人之词。”此说影响直至清代,故清人论“对答体”诗,大多追溯至《孔雀东南飞》而不及《诗经》。其实,《女曰鸡鸣》是首极富情趣的对话体诗,对话由短而长,节奏由慢而快,情感由平静而热烈,人物个性也由隐约而鲜明。
此篇的诗旨,至此也可以不辨自明了。《毛诗序》谓“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过于穿凿。朱熹《诗集传》以为“此诗人述贤夫妇相警戒之词”,则似有顾头不顾尾之嫌。闻一多《风诗类钞》曰:“《女曰鸡鸣》,乐新婚也。”也有难概全篇之感。统观全篇,实是赞美青年夫妇和睦的生活、诚笃的感情和美好的人生心愿的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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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某言:伏以佛者,夷狄之一法耳,自后汉时流入中国,上古未尝有也。昔者黄帝在位百年,年百一十岁;少昊在位八十年,年百岁;颛顼在位七十九年,年九十八岁;帝喾在位七十年,年百五岁;帝尧在位九十八年,年百一十八岁;帝舜及禹,年皆百岁。此时天下太平,百姓安乐寿考,然而中国未有佛也。其后殷汤亦年百岁,汤孙太戊在位七十五年,武丁在位五十九年,书史不言其年寿所极,推其年数,盖亦俱不减百岁。周文王年九十七岁,武王年九十三岁,穆王在位百年。此时佛法亦未入中国,非因事佛而致然也。
汉明帝时,始有佛法,明帝在位,才十八年耳。其后乱亡相继,运祚不长。宋、齐、梁、陈、元魏已下,事佛渐谨,年代尤促。惟梁武帝在位四十八年,前后三度舍身施佛,宗庙之祭,不用牲牢,昼日一食,止于菜果,其后竞为侯景所逼,饿死台城,国亦寻灭。事佛求福,乃更得祸。由此观之,佛不足事,亦可知矣。
高祖始受隋禅,则议除之。当时群臣材识不远,不能深知先王之道,古今之宜,推阐圣明,以救斯弊,其事遂止,臣常恨焉。伏维睿圣文武皇帝陛下,神圣英武,数千百年已来,未有伦比。即位之初,即不许度人为僧尼道,又不许创立寺观。臣常以为高祖之志,必行于陛下之手,今纵未能即行,岂可恣之转令盛也?
今闻陛下令群僧迎佛骨于凤翔,御楼以观,舁入大内,又令诸寺递迎供养。臣虽至愚,必知陛下不惑于佛,作此崇奉,以祈福祥也。直以年丰人乐,徇人之心,为京都士庶设诡异之观,戏玩之具耳。安有圣明若此,而肯信此等事哉!然百姓愚冥,易惑难晓,苟见陛下如此,将谓真心事佛,皆云:“天子大圣,犹一心敬信;百姓何人,岂合更惜身命!”焚顶烧指,百十为群,解衣散钱,自朝至暮,转相仿效,惟恐后时,老少奔波,弃其业次。若不即加禁遏,更历诸寺,必有断臂脔身以为供养者。伤风败俗,传笑四方,非细事也。
夫佛本夷狄之人,与中国言语不通,衣服殊制;口不言先王之法言,身不服先王之法服;不知君臣之义,父子之情。假如其身至今尚在,奉其国命,来朝京师,陛下容而接之,不过宣政一见,礼宾一设,赐衣一袭,卫而出之于境,不令惑众也。况其身死已久,枯朽之骨,凶秽之馀,岂宜令入宫禁?
孔子曰:“敬鬼神而远之。”古之诸侯,行吊于其国,尚令巫祝先以桃茹祓除不祥,然后进吊。今无故取朽秽之物,亲临观之,巫祝不先,桃茹不用,群臣不言其非,御史不举其失,臣实耻之。乞以此骨付之有司,投诸水火,永绝根本,断天下之疑,绝后代之惑。使天下之人,知大圣人之所作为,出于寻常万万也。岂不盛哉!岂不快哉!佛如有灵,能作祸祟,凡有殃咎,宜加臣身,上天鉴临,臣不怨悔。无任感激恳悃之至,谨奉表以闻。臣某诚惶诚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