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83—1565)明浙江长兴人,字唯贤,号箬溪。弘治十八年进士,授饶州府推官。时乐平知县为桃源洞农民军所执,应祥单身入其营劝说,令竟得释。奔母丧家居十五年,嘉靖中累迁刑部尚书,奏定律例。严嵩专权,应祥以耆旧自居,嵩不悦,以原官出南京,寻致仕,又十二年卒。应祥为王守仁弟子,博学嗜书,九流百家皆识其首尾。尤精算学,有《测圆海镜分类释术》、《弧矢算术》、《授时历撮要》诸书。又作《传习疑录》、《龙溪致知议略》,申其师说。别有《惜阴录》、《南诏事略》、《归田诗选》等。
栾盈出奔楚。宣子杀羊舌虎,囚叔向。人谓叔向曰:“子离于罪,其为不知乎?”叔向曰:“与其死亡若何?诗曰:‘优哉游哉,聊以卒岁。’知也。”
乐王鲋见叔向曰:“吾为子请。”叔向弗应,出不拜。其人皆咎叔向。叔向曰:“必祁大夫。”室老闻之曰:“乐王鲋言于君无不行,求赦吾子,吾子不许;祁大夫所不能也,而曰必由之。何也?”叔向曰:“乐王鲋从君者也,何能行?祁大夫外举不弃仇,内举不失亲,其独遗我乎?诗曰:‘有觉德行,四国顺之。’夫子,觉者也。”
晋侯问叔向之罪于乐王鲋。对曰:“不弃其亲,其有焉。”
于是祁奚老矣,闻之,乘驲而见宣子,曰:“《诗》曰:‘惠我无疆,子孙保之。’《书》曰:‘圣有谟勋,明征定保。’夫谋而鲜过,惠训不倦者,叔向有焉,社稷之固也。犹将十世宥之,以劝能者。今壹不免其身,以弃社稷,不亦惑乎?鲧殛而禹兴;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不见叔向而归,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