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承天(370-447),东海郯人(今山东临沂市兰陵县长城镇人 ),南朝宋著名的思想家和天文学家和音乐家。南朝任尚书载丞。何承天曾奏改《元嘉历》,订正旧历所订的冬至时刻和冬至时日所在位置,一直通行于宋、齐及梁天监中叶,在我国天文律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其论周天度数和两极距离相当于给出圆周率的近似值约为3.1429,对后世历法影响很大。兼通音律,发明一种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能弹筝,复擅弈棋,著作有《达性论》、《与宗居士书》、《答颜光禄》、《报应问》等。曾奉命撰修《宋书》,书未成而卒。
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
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甗、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
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肖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肖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今吾子求合诸侯,以逞无疆之欲。诗曰:‘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子实不优,而弃百禄,诸侯何害焉?不然,寡君之命使臣,则有辞矣。曰‘子以君师辱于敝邑,不腆敝赋,以犒从者;畏君之震,师徒桡败。吾子惠徼齐国之福,不泯其社稷,使继旧好,唯是先君之敝器、土地不敢爱。子又不许,请收合馀烬,背城借一。敝邑之幸,亦云从也;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
一
四时春富贵,万物酒风流。澄澄水如蓝,灼灼花如绣。
二
花边停骏马,柳外缆轻舟。湖内画船交,湖上骅骝骤。
三
鸟啼花影里,人立粉墙头。春意两丝牵,秋水双波溜。
四
香焚金鸭鼎,闲傍小红楼。月在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李辅之在齐州,予客济源,辅之有和。
荷叶荷花何处好?大明湖上新秋。红妆翠盖木兰舟。江山如画里,人物更风流。
千里故人千里月,三年孤负欢游。一尊白酒寄离愁。殷勤桥下水,几日到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