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元柱(一五八九 — 一六三六),字仲玉,号森琅。顺德人。明熹宗天启二年(一六二二)进士,初授翰林院庶吉士,拔选陕西道御史。以疏参东厂魏忠贤,忤旨夺官归里。乃构堂于粤秀山麓,颜曰“偶然”。毅宗崇祯元年(一六二八),召补福建道御史。三年,监北京乡试。旋奉敕按云南,便道归省,连遭父母之丧,起补广西参议,未赴而病卒。有《偶然堂集》四卷。事见罗孙耀撰墓志铭、吴元翰撰行状。清黄培彝修康熙十三年刊《顺德县志》卷八、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二八三有传。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