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蕙(1489~1539年),明朝大臣。祖居亳州城内薛家巷。年十二能诗。举正德九年进士,授刑部主事。谏武宗南巡,受杖夺俸。旋引疾归。起故官,改吏部,历考功郎中。正德十五年(1520年)薛蕙再次被起用,任吏部考功司郎中。嘉靖二年(1523年),朝中发生“大礼”之争,薛蕙撰写《为人后解》《为人后辨》等万言书上奏,反对皇上以生父为皇考,招致皇帝大怒,被捕押于镇抚司后赦出。嘉靖十八年(1539年),薛蕙担任春坊司直兼翰林检讨司,不久病死家中,享年五十,被追封为太常少卿。
虽有嘉肴,弗食,不知其旨也;虽有至道,弗学,不知其善也。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记》曰:“蛾子时术之。”其此之谓乎!
大学始教,皮弁祭菜,示敬道也。《宵雅》肄三,官其始也。入学鼓箧,孙其业也。夏楚二物,收其威也。未卜禘不视学,游其志也。时观而勿、语存其心也。幼者听而弗问,学不躐等也。此七者,教之大伦也。《记》曰:“凡学,官先事,士先志。”其此之谓乎!
大学之法:禁于未发之谓豫;当其可之谓时;不凌节而施之谓孙;相观而善之谓摩。此四者,教之所由兴也。发然后禁,则扞格而不胜;时过然后学,则勤苦而难成;杂施而不孙,则坏乱而不修;独学而无友,则孤陋而寡闻;燕朋逆其师,燕辟废其学。此六者,教之所由废也。
落花飞絮茫茫,古来多少愁人意。游丝窗隙,惊飙树底,暗移人世。一梦醒来,起看明镜,二毛生矣。有葡萄美酒,芙蓉宝剑,都未称,平生志。
我是垦塞倍客,二十年、软红尘里。无言独对,青灯一点,神游天际。海水浮空,空中楼阁,万重苍翠。待骖鸾归去,层霄回首,又西风起。
长恨复长恨,裁作短歌行。何人为我楚舞,听我楚狂声?余既滋兰九畹,又树蕙之百亩,秋菊更餐英。门外沧浪水,可以濯吾缨。
一杯酒,问何似,身后名?人间万事,毫发常重泰山轻。悲莫悲生离别,乐莫乐新相识,儿女古今情。富贵非吾事,归与白鸥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