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鉴(1434—1496),字明古,号西村,别署西村逸史。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今属江苏)人。生于明宣宗宣德九年,卒于明孝宗弘治九年,年六十三岁。书无不读,尤熟于史。一生淡于名利和官宦,友人引荐他入朝,他多次婉言推辞,一直隐居不仕,隐留心经世之务。每有客人到访,则陈列三代秦汉器物及唐宋以来古籍、书画名品,互相鉴赏和题签。其收藏处所名有“日鉴堂”。正德间,吴中高士首推沈周,史鉴次之,所作《晴雨霁三游西湖》,为游记文学经典,有《西村集》八卷,见《四库总目》。
我吟谢朓诗上语,朔风飒飒吹飞雨。谢朓已没青山空,后来继之有殷公。
粉图珍裘五云色,晔如晴天散彩虹。文章彪炳光陆离,应是素娥玉女之所为。
轻如松花落金粉,浓似苔锦含碧滋。远山积翠横海岛,残霞飞丹映江草。
凝毫采掇花露容,几年功成夺天造。故人赠我我不违,著令山水含清晖。
顿惊谢康乐,诗兴生我衣。襟前林壑敛暝色,袖上云霞收夕霏。
群仙长叹惊此物,千厓万岭相萦郁。身骑白鹿行飘飖,手翳紫芝笑披拂。
相如不足跨鹔鹴,王恭鹤氅安可方。瑶台雪花数千点,片片吹落春风香。
为君持此凌苍苍,上朝三十六玉皇。下窥夫子不可及,矫首相思空断肠。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