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舜卿(1175——1227),名肩龙,字舜卿,以字行,宛平(今属北京)人。少时在太学,正大四年(1227),游凤翔,德顺州将爱申以书招舜卿,凤翔总管以德顺不可守,劝勿往,舜卿曰:“爱申平生未尝识我,一见为知己。我知德顺不可守,我往必死,然以知己故不得不死也。”至德顺不数日而城围,州将任舜卿为总管判官,凡守御之事一以委之,受攻百日,食尽城陷,舜卿不知所终。今存诗一首。生平及作品均见《中州集》卷九。
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使大夫种因吴太宰嚭以行成。
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惎浇能戒之。浇使椒求之,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思于是妻之以二姚,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使女艾谍浇,使季杼诱豷,遂灭过、戈,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今吴不如过,而越大于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勾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亲不弃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于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后虽悔之,不可食已。姬之衰也,日可俟也。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
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二十年之外,吴其为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