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合,陕州硖石人。生卒年均不详,约唐文宗太和中前后在世。以诗名。登元和十一年(公元八一六年)进士第。初授武功主簿,人因称为姚武功。调富平、万年尉。宝历中,(公元八二六年左右)历监察御史,户部员外郎。出任荆、杭二州刺史。后为给事中,陕、虢观察使。与马戴、费冠卿、殷尧藩、张籍游,李频师事之。诗与贾岛齐名,号称“姚、贾”。仕终秘书监。合著有诗集十卷,《新唐书艺文志》及选王维、祖咏等十八人诗,为极玄集一卷,又摭古人诗联,叙其措意,各有体要,撰诗例一卷,(均《唐才子传》)并传于世。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