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采莲女皆美丽动人,如吴越国色,似楚王妃嫔,她们竞相划动采莲船,湖水打湿了衣衫。
来的时候莲花把她们迎进河口,采完之后明月把她们送回江边。
采莲少女的绿罗裙融入到田田荷叶中,仿佛一色,少女的脸庞掩映在盛开的荷花间,相互映照。
混入莲池中不见了踪影,听到歌声四起才觉察到有人前来。
注释
采莲曲:古曲名。内容多描写江南一带水国风光,采莲女劳动生活情态。
“吴姬”句:古时吴、越、楚三国(今长江中下游及浙江北部)盛尚采莲之戏,故此句谓采莲女皆美丽动人,如吴越国色,似楚王妃嫔。
浦(pǔ)口:江湖会合处。浦,水滨。
罗裙:用细软而有疏孔的丝织品制成的裙子。一色裁:像是用同一颜色的衣料剪裁的。
芙蓉:指荷花。
看不见:指分不清哪是芙蓉的绿叶红花,哪是少女的绿裙红颜。
参考资料:
第一首诗写水乡姑娘的采莲活动。
吴姬、越艳、楚王妃三个词连用,铺写出莲娃们争芳斗妍,美色纷呈的景象。第二句正写采莲活动,从“争弄莲舟”来看,似乎是一种采莲的竞赛游戏。唐汝询说:“采莲之戏盛于三国,故并举之。”(《唐诗解》)因为要划船竟采,顾不得水湿衣衫。采莲姑娘那好胜、活泼、开朗的情态就通过“水湿衣”这个细节表现出来。
她们划着采莲船来到一个花的世界,而最后两句点出她们直到月上江头才回去。诗人不急着写回程,而是插叙采莲女来的情境,她们来时被花儿所迎接,可见花儿是很乐意为她们所造访,而隐着一层写她们对采莲这一活动是非常喜爱,近乎于享受。当她们回去时,那月儿实际上也就是花儿,便依依不舍地送她们了。“花迎人”和“月送归”运用了拟人手法,把整个采莲活动的现场给写活了,极富诗意,写荷花迎接采莲女和月亮送别采莲女,实际上还是为了表现采莲女之可爱。
这首诗通过几个动词淋漓尽致地将采莲女应有的性格——活泼开朗表现出来,并以花、月、舟、水来衬托女子的容貌,可以说这就是一部小电影,对刻画人物形象非常生动形象而别有韵味。
第二首诗可以说是一幅《采莲图》,画面的中心自然是采莲少女们。但作者却自始至终不让她们在这幅活动的画面上明显地出现,而是让她们夹杂在田田荷叶、艳艳荷花丛中,若隐若现,若有若无,使采莲少女与美丽的大自然融为一体,使全诗别具一种引人遐想的优美意境。这样的艺术构思,是独具匠心的。
“荷叶罗裙一色裁 ,芙蓉向脸两边开”。诗歌在开始就展现出一幅人与环境和谐统一的美丽画面采莲女的罗裙和荷叶的颜色一样青翠欲滴。比喻虽不新奇,但用在此处却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既描绘了田田的荷叶,又写了采莲女美丽的衣裳,两者相互映衬,恍若一体。尤其是“裁”字,用得极其巧妙,罗裙是裁出的,可是此处也用在荷叶上,似从贺知章《咏柳》诗“不知细叶谁裁出?二月春风似剪刀”句中得到了灵感,让人感到荷叶与罗裙不仅颜色相同,似乎也是同一双巧手以同一种材料制成的。由此又让人不禁联想到屈原《离骚》中“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感受到这些女子如荷花般的心灵。娇艳的芙蓉花似乎都朝着采莲女美丽的脸庞开放,明写荷花,实则为了衬出人之美,采莲女的美丽,不是闭月羞花式的惊艳,而是如阳光般健康温暖,似乎能催开满池的荷花。这两句诗本自梁元帝《碧玉诗》“莲花乱脸色,荷叶杂衣香”,王昌龄的这篇较之则更胜一筹,意义更为隽永。
“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诗的第三句“ 乱入池中看不见” 是对前两句的补充和深入。它有两重含义:一是突出荷田的稠密, 使人荷莫辨更真实可信;二是突出了观望者的感受和心理活动。其中“ 乱” 字用得十分微妙。末句“ 闻歌始觉有人来” 除了从另一面说明少女被荷田遮蔽与消融,难以被观望者发现以外,又写出一种声音的美,增添了诗的活泼情趣“。乱”字既指采莲女纷纷入池嬉笑欢闹的场面,也可指人与花同样娇嫩难以辨别,眼前一乱的感觉而“看不见”呼应上文,也更显荷叶罗裙,芙蓉人面之想像了,同时也虚写了荷塘中花叶繁茂,人在其中若隐若现之景,并引出下句:“闻歌始觉有人来。”这一句描写细腻入微,仿佛让读者身临其境地体会到了诗人当时真实的感受。“始觉”与上句“看不见”呼应,共同创造出了一种“莲花过人头”的意境。“闻歌”也与“乱”字呼应,悠扬动听的歌声表现出她们活泼开朗的天性,同时也为整个采莲的场景添上了动人的一笔。
这首诗句与句联系紧密,意蕴深远,精雕细琢却给人带来清丽自然之感,可以看出王昌龄炼字炼意的高超技艺,对中晚唐的诗歌有着重要的影响。
参考资料:
参考资料:
王昌龄 (698— 756),字少伯,河东晋阳(今山西太原)人。盛唐著名边塞诗人,后人誉为“七绝圣手”。早年贫贱,困于农耕,而立之年,始中进士。初任秘书省校书郎,又中博学宏辞,授汜水尉,因事贬岭南。与李白、高适、王维、王之涣、岑参等交厚。开元末返长安,改授江宁丞。被谤谪龙标尉。安史乱起,为刺史闾丘晓所杀。其诗以七绝见长,尤以登第之前赴西北边塞所作边塞诗最著,有“诗家夫子王江宁”之誉(亦有“诗家天子王江宁”的说法)。
廉颇者,赵之良将也。赵惠文王十六年,廉颇为赵将,伐齐,大破之,取阳晋,拜为上卿,以勇气闻于诸侯。蔺相如者,赵人也,为赵宦者令缪贤舍人。
赵惠文王时,得楚和氏璧。秦昭王闻之,使人遗赵王书,愿以十五城请易璧。赵王与大将军廉颇诸大臣谋:欲予秦,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欲勿予,即患秦兵之来。计未定,求人可使报秦者,未得。宦者令缪贤曰:“臣舍人蔺相如可使。”王问:“何以知之?”对曰:“臣尝有罪,窃计欲亡走燕,臣舍人相如止臣,曰:‘君何以知燕王?’臣语曰:‘臣尝从大王与燕王会境上,燕王私握臣手,曰“愿结友”。以此知之,故欲往。’相如谓臣曰:‘夫赵强而燕弱,而君幸于赵王,故燕王欲结于君。今君乃亡赵走燕,燕畏赵,其势必不敢留君,而束君归赵矣。君不如肉袒伏斧质请罪,则幸得脱矣。’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臣窃以为其人勇士,有智谋,宜可使。”于是王召见,问蔺相如曰:“秦王以十五城请易寡人之璧,可予不?”相如曰:“秦强而赵弱,不可不许。”王曰:“取吾璧,不予我城,奈何?”相如曰:“秦以城求璧而赵不许,曲在赵。赵予璧而秦不予赵城,曲在秦。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王曰:“谁可使者?”相如曰:“王必无人,臣愿奉璧往使。城入赵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请完璧归赵。”赵王于是遂遣相如奉璧西入秦。
秦王坐章台见相如,相如奉璧奏秦王。秦王大喜,传以示美人及左右,左右皆呼万岁。相如视秦王无意偿赵城,乃前曰:“璧有瑕,请指示王。”王授璧,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谓秦王曰:“大王欲得璧,使人发书至赵王,赵王悉召群臣议,皆曰‘秦贪,负其强,以空言求璧,偿城恐不可得’。议不欲予秦璧。臣以为布衣之交尚不相欺,况大国乎!且以一璧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于是赵王乃斋戒五日,使臣奉璧,拜送书于庭。何者?严大国之威以修敬也。今臣至,大王见臣列观,礼节甚倨;得璧,传之美人,以戏弄臣。臣观大王无意偿赵王城邑,故臣复取璧。大王必欲急臣,臣头今与璧俱碎于柱矣!”相如持其璧睨柱,欲以击柱。秦王恐其破璧,乃辞谢固请,召有司案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相如度秦王特以诈详为予赵城,实不可得,乃谓秦王曰:“和氏璧,天下所共传宝也,赵王恐,不敢不献。赵王送璧时,斋戒五日,今大王亦宜斋戒五日,设九宾于廷,臣乃敢上璧。”秦王度之,终不可强夺,遂许斋五日,舍相如广成传。相如度秦王虽斋,决负约不偿城,乃使其从者衣褐,怀其璧,从径道亡,归璧于赵。
秦王斋五日后,乃设九宾礼于廷,引赵使者蔺相如。相如至,谓秦王曰:“秦自缪公以来二十馀君,未尝有坚明约束者也。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且秦强而赵弱,大王遣一介之使至赵,赵立奉璧来。今以秦之强而先割十五都予赵,赵岂敢留璧而得罪于大王乎?臣知欺大王之罪当诛,臣请就汤镬,唯大王与群臣孰计议之。”秦王与群臣相视而嘻。左右或欲引相如去,秦王因曰:“今杀相如,终不能得璧也,而绝秦赵之欢,不如因而厚遇之,使归赵,赵王岂以一璧之故欺秦邪!”卒廷见相如,毕礼而归之。
相如既归,赵王以为贤大夫使不辱于诸侯,拜相如为上大夫。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其后秦伐赵,拔石城。明年,复攻赵,杀二万人。
秦王使使者告赵王,欲与王为好会于西河外渑池。赵王畏秦,欲毋行。廉颇、蔺相如计曰:“王不行,示赵弱且怯也。”赵王遂行,相如从。廉颇送至境,与王诀曰:“王行,度道里会遇之礼毕,还,不过三十日。三十日不还,则请立太子为王,以绝秦望。”王许之,遂与秦王会渑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赵王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盆缻秦王,以相娱乐。”秦王怒,不许。于是相如前进缻,因跪请秦王。秦王不肯击缻。相如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相如张目叱之,左右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缻。相如顾召赵御史书曰“某年月日,秦王为赵王击缻”。秦之群臣曰:“请以赵十五城为秦王寿。”蔺相如亦曰:“请以秦之咸阳为赵王寿。”秦王竟酒,终不能加胜于赵。赵亦盛设兵以待秦,秦不敢动。
既罢归国,以相如功大,拜为上卿,位在廉颇之右。廉颇曰:“我为赵将,有攻城野战之大功,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而位居我上,且相如素贱人,吾羞,不忍为之下。”宣言曰:“我见相如,必辱之。”相如闻,不肯与会。相如每朝时,常称病,不欲与廉颇争列。已而相如出,望见廉颇,相如引车避匿。于是舍人相与谏曰:“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徒慕君之高义也。今君与廉颇同列,廉君宣恶言而君畏匿之,恐惧殊甚,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臣等不肖,请辞去。”蔺相如固止之,曰:“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曰:“不若也。”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相如虽驽,独畏廉将军哉?顾吾念之,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于赵者,徒以吾两人在也。今两虎共斗,其势不俱生。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廉颇闻之,肉袒负荆,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曰:“鄙贱之人,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卒相与欢,为刎颈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