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圣〔清代〕
流传大定接明昌,文物风流未渠央。范揭同声推汉吏,岂知当世有欧阳。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中吕】醉高歌过喜春来 题情
贯云石 〔元代〕
【仙吕】点绛唇 闺愁
荷叶杯·一点露珠凝冷
温庭筠 〔唐代〕
鹊踏枝·叵耐灵鹊多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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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查子·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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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萨蛮(垂丝海棠零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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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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