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恭(1343-?),字安仲,长乐沙堤人。家贫,少游江湖间,中年隐居七岩山,为樵夫20多年,自号“皆山樵者”。善诗文,与高木秉、陈亮等诸文士唱和,名重一时。诗人王 曾为他作《皆山樵者传》。明永乐二年(1404年),年届六十岁的王恭以儒士荐为翰林待诏,敕修《永乐大典》。永乐五年,《永乐大典》修成,王恭试诗高第,授翰林典籍。不久,辞官返里。王恭作诗,才思敏捷,下笔千言立就,诗风多凄婉,隐喻颇深。为闽中十才子之一,著有《白云樵集》四卷,《草泽狂歌》五卷及《风台清啸》等。
厉王虐,国人谤王。召公告曰:“民不堪命矣!”王怒,得卫巫,使监谤者。以告,则杀之。国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王喜,告召公曰:“吾能弭谤矣,乃不敢言。”召公曰:“是障之也。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川壅而溃,伤人必多,民亦如之。是故为川者决之使导,为民者宣之使言。故天子听政,使公卿至于列士献诗,瞽献曲,史献书,师箴,瞍赋,曚诵,百工谏,庶人传语,近臣尽规,亲戚补察,瞽、史教诲,耆、艾修之,而后王斟酌焉,是以事行而不悖。民之有口,犹土之有山川也,财用于是乎出;犹其原隰之有衍沃也,衣食于是乎生。口之宣言也,善败于是乎兴。行善而备败,其所以阜财用衣食者也。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而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
王不听,于是国人莫敢出言。三年,乃流王于彘。
问仙娥何处称觞?帕递香罗,寿祝张郎。整整杯盘,低低歌舞,淡淡韶光。
想无愧乾坤俯仰,且随缘诗酒徜徉,乐意何长。人醉西池,月上东墙。
过今朝三月初三,昨夜长庚,书幌光含。狂客追欢,歌姬索笑,余子醺酣。
且莫说莺儿,试听他燕子喃南,此乐何堪!多君畅饮,容我高谈。
丁未五月归国,旋复东渡,却寄沪上诸子。
瀚海飘流燕,乍归来、依依难认,旧家庭院。惟有年时芳俦在,一例差池双剪。相对向、斜阳凄怨。欲诉奇愁无可诉,算兴亡、已惯司空见。忍抛得,泪如线。
故巢似与人留恋。最多情、欲黏还坠,落泥片片。我自殷勤衔来补,珍重断红犹软。又生恐、重帘不卷。十二曲阑春寂寂,隔蓬山、何处窥人面?休更问,恨深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