檐日晚尚明,野烟昏已满。禁城柝递深,人海声遥缓。
大噫一以息,寒邻百相款。昏灯照敞裘,滞客婴荒馆。
移几俯炽炉,取泉注深碗。疏棂莹新明,虚幌薄馀暖。
倒影浮楼台,流光接町疃。呀呀驴何鸣,浙浙叶微伴。
检时正小雪,纪日当中浣。兆丰期匪愆,集霰晷叶短。
以兹阴阳调,则喜灾沴罕。前者蓂一叶,窥天手寸管。
曰朔乌则亏,曰望兔斯断。而皆浓阴护,章亥不足算。
舜心自有云,宣时漫多旱。穆穆两圣人,旰食不忘远。
合信德回天,况谈山压卵。洗兵岂无日,挽河即堪盥。
纷纷楚蜀隅,踆踆麋鹿转。此皆太平民,轻弃百家酂。
文德以远怀,武功亦载缵。歼渠咸维新,诞告在用亶。
春牛郭北眠,思妇城南懒。诸将夫何人,庖丁识大窾。
此夜倘入蔡,作碑韩谁袒。
宋湘(1757~1826)字焕襄,号芷湾,广东嘉应州(今广东梅州市梅县区)人。清代中叶著名的诗人、书法家、教育家,政声廉明的清官。他出身贫寒,受家庭影响勤奋读书,年轻时便在诗及楹联创作中展露头角,被称为“岭南第一才子”。《清史稿· 列传》中称“粤诗惟湘为巨”。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陆庄风景又萧条,堪叹还堪笑。世事茫茫更谁料,访鱼樵。后庭玉树当时调,
可怜商女,不知亡国,吹向紫鸾箫。
一江秋水淡寒烟,水影明如练。眼底离愁数行雁,雪晴天。绿红蓼参差见,
吴歌荡桨,一声哀怨,惊起白鸥眠。
五湖烟水未归身,天地双篷鬓。白酒新ド会邻近,主酬宾。百年世事兴亡运,
青山数家,渔舟一叶,聊且避风尘。
东风无一事,妆出万重花。
闲来阅遍花影,惟有月钩斜。
我有江南铁笛,要倚一枝香雪,吹彻玉城霞。
清影渺难即,飞絮满天涯。
飘然去,吾与汝,泛云槎。
东皇一笑相语:芳意在谁家?
难道春花开落,又是春风来去,便了却韶华?
花外春来路,芳草不曾遮。
疏帘卷春晓,胡蝶忽飞来。
游丝飞絮无绪,乱点碧云钗。
肠断江南春思,黏着天涯残梦,剩有首重回。
银蒜且深押,疏影任徘徊。
罗帷卷,明月入,似人开。
一尊属月起舞,流影入谁怀?
迎得一钩月到,送得三更月去,莺燕不相猜。
但莫凭栏久,重露湿苍苔。
今日非昨日,明日复何如?
竭(去字旁)来真悔何事,不读十年书。
为问东风吹老,几度枫江兰径,千里转平芜?
寂寞斜阳外,渺渺正愁予!
千古意,君知否?
只斯须。
名山料理身後,也算古人愚。
一夜庭前绿遍,三月雨中红透,天地入吾庐。
容易众芳歇,莫听子规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