寇准〔宋代〕
寇准
莱国忠愍公寇准(961-1023),字平仲。汉族,华州下邽(今陕西渭南)人。北宋政治家﹑诗人。太平兴国五年进士,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天禧元年,改山南东道节度使,再起为相(中书侍郎兼吏部尚书、同平章事、景灵宫使)。天圣元年 (1023) 九月,又贬寇准衡州司马,是时寇准病笃,诏至,抱病赴衡州(今衡阳)任,病故于竹榻之上,妻子宋氏奏乞归葬故里。皇佑四年,诏翰林学士孙抃撰神道碑,帝为篆其首曰“旌忠”。寇准善诗能文,七绝尤有韵味,今传《寇忠愍诗集》三卷。
劝酒十四首 其三
白居易 〔唐代〕
何处难忘酒,朱门羡少年。春分花发后,寒食月明前。
小院回罗绮,深房理管弦。此时无一盏,争过艳阳天。
司马季主论卜
刘基 〔明代〕
【双调】清江引 分韵为崔月英
宋方壶 〔元代〕
河传·秋雨
阎选 〔五代〕
水龙吟·翠鳌涌出沧溟
施岳 〔宋代〕
齐天乐·绿芜凋尽台城路
周邦彦 〔宋代〕
清平乐
王炎 〔宋代〕
氏州第一
陈允平 〔宋代〕
瑞鹧鸪
姚述尧 〔宋代〕
朝中措(渔父十首)
张抡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