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铎(1435年~1510年),明朝时太平县桃溪(今温岭市大溪镇)人,明藏书家、文学家。字鸣治,号方石,祖籍黄岩。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次年授编修。成化三年(1467),谢铎参加编修《英宗实录》,后升侍讲。弘治三年(1490)提升为南京国子祭酒。次年辞官回乡,家居十年,先后有数十人举荐。明孝宗命吏部遣人员至其家,起用为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谢铎72岁告老还乡。谢铎博通经史,文学造诣极深。死后赠“礼部尚书”,谥文肃。
翳翳踰月阴,沈沈连日雨。开帘望天色,黄云暗如土。
行潦毁我墉,疾风坏我宇。蓬莠生庭院,泥涂失场圃。
村深绝宾客,窗晦无俦侣。尽日不下床,跳蛙时入户。
出门无所往,入室还独处。不以酒自娱,块然与谁语。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