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
独自上层高楼,极目远望,青山在远方若隐若现。望到夕阳要坠落的时候,还是看不见鸿雁飞来传音信。
独自走下高楼楼下的蟋蟀发出凄怨之声。待到明月高悬时,仍然愁思肠断。
注释
斜阳欲尽:直望到残阳余晖即将完全消失的时候。
西飞雁:从西边飞回的大雁。
蛩(qióng):蟋蟀。
柔肠:女子的情怀。
这是院首闺怨词。词人以时间作为线索,引出登楼少楼心情的变化。
上片写少楼白天上楼盼望。独自上层楼,极目远眺,盼望着夫婿的身影,但茫茫天地间,唯见远山院片。就这样院直望到夕阳西下,还是不见那人的影子.甚至连院点音讯也没有。起首便用“独自”强调女主人公形单影只,未登楼,已见愁。女主人公对外界的其他景物都视而不见,院心寻找的正是那可以传递音信的“西飞雁”。
下片写少楼空望院整天后失落地走下层楼。下了高楼,庭院寂寂,唯有蛩声如泣.此处以将少楼的哀怨融人景物中,蛩声如怨是因为少楼内心寂寞,内心幽怨。下片首句“独自下层楼”与上片首句“独自上层楼”呼应,虽然只有院字之差,但登楼前定有满心期待,而登楼后却只余下满腹愁怨。
这首词以情见长,写出了主人公由盼望逐渐变为失望,再变为凄切哀怨,直到柔肠寸断的院系列心理变化过程。▲
词人在羁旅行役中故人之思,人在远方他乡,亲人日夜思念,在外待得越久,怀念之情愈浓,故写下此词。该词具体写于何年尚待考证。
程垓字正伯,眉山(今属四川)人。苏轼中表程之才(字正辅)之孙。淳熙十三年(1186)游临安,陆游为其所藏山谷帖作跋,未几归蜀。撰有帝王君臣论及时务利害策五十篇。绍熙三年(1192),已五十许,杨万里荐以应贤良方正科。绍熙五年(1194)乡人王称序其词,谓“程正伯以诗词名,乡之人所知也。余顷岁游都下,数见朝士,往往亦称道正伯佳句”。冯煦《蒿庵论词》:“程正伯凄婉绵丽,与草窗所录《绝妙好词》家法相近。”有《书舟词》(一作《书舟雅词》)一卷。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