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曙(?—739年),一作署,宋州宋城县(今河南商丘)人 ,唐朝状元、诗人。崔曙自幼失去双亲,可谓备尝人世艰难困苦。开元二十六年(738年),崔曙科举考试中获得进士第一名,又在殿试中作《奉试明堂火珠》诗。唐玄宗看后大为赞赏,取为状元,官授河内县县尉。可惜,第二年,崔曙就病故了。崔曙死后只留下一女,名叫“星星”,世人皆以为“曙后一星孤”是谶语。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