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县义乌,有腴其田。畇畇原隰,有陌有阡。田则民有,税入于官。
岁取几何,石万三千。民之繇役,视税寡多。维民之媮,虚实以讹。
富累千百,役仅一加。贫或斗升,顾同其科。官有臬司,视民孔明。
曰兹富贫,弗均弗平。宜括其实,使无遁情。役以税差,税由籍徵。
维事之殷,匪才莫支。孰以才称,范侯在衢。臬司檄侯,侯莫敢违。
义乌之事,俾侯来尸。侯来尸之,躬其劳勤。凡民有田,俾其自陈。
里胥载覈,徂隰徂畛。且稽故籍,质其伪真。钩隐弗遗,增崇弗逾。
既括而实,乃籍乃图。图籍既完,弗缪弗污。按籍以役,庳高用敷。
豪民大家,繇兼役重。单夫窭人,获免于佣。富既弗病,贫将终丰。
民情载愉,颂声沨沨。颂声伊何,民役孔均。匪役之均,惟侯之恩。
侯恩曷忘,膏泽我身。我身之馀,施及子孙。愿侯毋行,侯行不留。
岂惟我人,人皆徯侯。侯其行矣,莫维侯舟。我歌我诗,以相民讴。
王祎(yī)[公元一三二一年至一三七三年](一作袆),字子充,义乌来山人,后依外祖父居青岩傅。生于元英宗至治元年,卒于明太祖洪武五年,年五十二岁。幼敏慧。及长,师柳贯、黄溍,遂以文章著名。太祖召授江南儒学提举。后同知南康府事,多惠政。洪武初,诏与宋濂为总裁,与修元史。书成,擢翰林待制。以招谕云南,死于节,谥忠文。祎著有《王忠文公集》二十四卷,及大事记续编,《四库总目》又曾重修革象新书,并传于世。
会于向,将执戎子驹支。范宣子亲数诸朝。曰:“来,姜戎氏。昔秦人迫逐乃祖吾离于瓜州,乃祖吾离被苫盖,蒙荆棘,以来归我先君。我先君惠公有不腆之田,与女剖分而食之。今诸侯之事我寡君不如昔者,盖言语漏泄,则职女之由。诘朝之事,尔无与焉!与,将执女。”
对曰:“昔秦人负恃其众,贪于土地,逐我诸戎。惠公蠲其大德,谓我诸戎是四岳之裔胄也,毋是翦弃。赐我南鄙之田,狐狸所居,豺狼所嗥。我诸戎除翦其荆棘,驱其狐狸豺狼,以为先君不侵不叛之臣,至于今不贰。昔文公与秦伐郑,秦人窃与郑盟而舍戍焉,于是乎有肴之师。晋御其上,戎亢其下,秦师不复,我诸戎实然。譬如捕鹿,晋人角之,诸戎掎之,与晋踣之,戎何以不免?自是以来,晋之百役,与我诸戎相继于时,以从执政,犹肴志也,岂敢离逷?今官之师旅,无乃实有所阙,以携诸侯,而罪我诸戎。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币不通,言语不达,何恶之能为?不与于会,亦无瞢焉。”赋《青蝇》而退。
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