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广洋(? ~1379),江苏高邮人,字朝宗,明朝初年宰相,重臣。汉族。元末进士出身,通经能文,尤工诗,善隶书。朱元璋称赞其“处理机要,屡献忠谋”,将他比作张良、诸葛亮。年少时跟随太祖朱元璋起义反元,被朱元璋聘为元帅府令史、江南行省提控,受命参与常遇春军务。明朝建立后,先后担任山东行省、陕西参政、中书省左丞、广东行省参政、右丞相职务。受封忠勤伯。洪武十二年(1379年),因受胡惟庸毒死刘基案牵连,被朱元璋赐死。著有《凤池吟稿》、《淮南汪广洋朝宗先生凤池吟稿》。《明诗综》收其诗三十一首。
从事有示愈以《荆谭酬唱诗》者,愈既受以卒业,因仰而言曰:“夫和平之音淡薄,而愁思之声要妙;欢愉之辞难工,而穷苦之言易好也。是故文章之作,恒发于羁旅草野;至若王公贵人,气满志得,非性能好之,则不暇以为。
今仆射裴公,开镇蛮荆,统郡惟九;常侍杨公,领湖之南,壤地二千里。德刑之政并勤,爵禄之报两崇。乃能存志乎《诗》、《书》,寓辞乎咏歌,往复循环,有唱斯和,搜奇抉怪,雕镂文字,与韦布里闾憔悴专一之士较其毫厘分寸,铿锵发金石,幽眇感鬼神,信所谓材全而能钜者也。两府之从事与部属之吏属而和之,苟在编者,咸可观也。宜乎施之乐章,纪诸册书。”从事曰:“子之言是也。”告于公,书以为《荆谭酬唱诗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