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铎(1435年~1510年),明朝时太平县桃溪(今温岭市大溪镇)人,明藏书家、文学家。字鸣治,号方石,祖籍黄岩。天顺八年(1464年)进士,入翰林院为庶吉士,次年授编修。成化三年(1467),谢铎参加编修《英宗实录》,后升侍讲。弘治三年(1490)提升为南京国子祭酒。次年辞官回乡,家居十年,先后有数十人举荐。明孝宗命吏部遣人员至其家,起用为礼部右侍郎兼国子祭酒。谢铎72岁告老还乡。谢铎博通经史,文学造诣极深。死后赠“礼部尚书”,谥文肃。
郊居杜陵下,永日同携手。仁里霭川阳,平原见峰首。
园庐鸣春鸠,林薄媚新柳。上卿始登席,故老前为寿。
临当游南陂,约略执杯酒。归欤绌微官,惆怅心自咎。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