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岳研山不可见,人间空说《研山图》。研山之图亦遭毁,云烟过眼徒嗟吁。
宣和艮岳已尘劫,矧乃片石轻锱铢。永嘉流落几百载,昭陵玉匣今亦无。
讵知神物有呵护,星芒夜陨三天都。太平宰相盛文物,宝此何啻千璠玙。
古藤书屋花未放,主人爱客招吾徒。眼中突兀忽见此,乍疑几席罗衡巫。
壶中九华那足拟,仇池枉用夸髯苏。三茅地肺互钩带,二华云气相萦纡。
蛟龙屈蟠待雷雨,仙灵仿佛回骈车。华盖一峰独秀拔,宛插玉笏翘犀株。
翠蛮玉笋左右列,脽尻股脚相欹扶。上洞下洞閟曲折,潜通小有涵空虚。
龙池幽窈验雨候,颇疑中有骊龙珠。峰独者蜀属者峄,上泉有埒下有澞。
坐客摩挲三叹息,苍然古色生眉须。海岳之庵书画舫,几伴此老浮江湖。
巧偷豪夺历千劫,阅尽春秋如蟪蛄。翰林好事过颠米,日餐蛾绿忘饥劬。
沧江夜夜虹贯月,莫令光怪惊菰芦。
王士祯(1634—1711),原名王士禛,字子真、贻上,号阮亭,又号渔洋山人,人称王渔洋,谥文简。新城(今山东桓台县)人,常自称济南人,清初杰出诗人、学者、文学家。博学好古,能鉴别书、画、鼎彝之属,精金石篆刻,诗为一代宗匠,与朱彝尊并称。书法高秀似晋人。康熙时继钱谦益而主盟诗坛。论诗创神韵说。早年诗作清丽澄淡,中年以后转为苍劲。擅长各体,尤工七绝。但未能摆脱明七子摹古馀习,时人诮之为“清秀李于麟”,然传其衣钵者不少。好为笔记,有《池北偶谈》、《古夫于亭杂录》、《香祖笔记》等,然辨驳议论多错愕、失当。
楚襄王游于兰台之宫,宋玉景差侍。有风飒然而至,王乃披襟而当之,曰:“快哉此风!寡人所与庶人共者邪?”宋玉对曰:“此独大王之风耳,庶人安得而共之!”
王曰:“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今子独以为寡人之风,岂有说乎?”宋玉对曰:“臣闻于师:枳句来巢,空穴来风。其所托者然,则风气殊焉。”
王曰:“夫风始安生哉?”宋玉对曰:“夫风生于地,起于青苹之末。侵淫溪谷,盛怒于土囊之口。缘太山之阿,舞于松柏之下,飘忽淜滂,激飏熛怒。耾耾雷声,回穴错迕。蹶石伐木,梢杀林莽。至其将衰也,被丽披离,冲孔动楗,眴焕粲烂,离散转移。故其清凉雄风,则飘举升降。乘凌高城,入于深宫。抵华叶而振气,徘徊于桂椒之间,翱翔于激水之上。将击芙蓉之精。猎蕙草,离秦衡,概新夷,被荑杨,回穴冲陵,萧条众芳。然后徜徉中庭,北上玉堂,跻于罗帏,经于洞房,乃得为大王之风也。故其风中人状,直惨凄惏栗,清凉增欷。清清泠泠,愈病析酲,发明耳目,宁体便人。此所谓大王之雄风也。”
王曰:“善哉论事!夫庶人之风,岂可闻乎?”宋玉对曰:“夫庶人之风,塕然起于穷巷之间,堀堁扬尘,勃郁烦冤,冲孔袭门。动沙堁,吹死灰,骇溷浊,扬腐余,邪薄入瓮牖,至于室庐。故其风中人状,直憞溷郁邑,殴温致湿,中心惨怛,生病造热。中唇为胗,得目为篾,啖齰嗽获,死生不卒。此所谓庶人之雌风也。”
古之君子,其责己也重以周,其待人也轻以约。重以周,故不怠;轻以约,故人乐为善。
闻古之人有舜者,其为人也,仁义人也。求其所以为舜者,责于己曰:“彼,人也;予,人也。彼能是,而我乃不能是!”早夜以思,去其不如舜者,就其如舜者。闻古之人有周公者,其为人也,多才与艺人也。求其所以为周公者,责于己曰:“彼,人也;予,人也。彼能是,而我乃不能是!”早夜以思,去其不如周公者,就其如周公者。舜,大圣人也,后世无及焉;周公,大圣人也,后世无及焉。是人也,乃曰:“不如舜,不如周公,吾之病也。”是不亦责于身者重以周乎!其于人也,曰:“彼人也,能有是,是足为良人矣;能善是,是足为艺人矣。”取其一,不责其二;即其新,不究其旧:恐恐然惟惧其人之不得为善之利。一善易修也,一艺易能也,其于人也,乃曰:“能有是,是亦足矣。”曰:“能善是,是亦足矣。”不亦待于人者轻以约乎?
今之君子则不然。其责人也详,其待己也廉。详,故人难于为善;廉,故自取也少。己未有善,曰:“我善是,是亦足矣。”己未有能,曰:“我能是,是亦足矣。”外以欺于人,内以欺于心,未少有得而止矣,不亦待其身者已廉乎?
其于人也,曰:“彼虽能是,其人不足称也;彼虽善是,其用不足称也。”举其一,不计其十;究其旧,不图其新:恐恐然惟惧其人之有闻也。是不亦责于人者已详乎?
夫是之谓不以众人待其身,而以圣人望于人,吾未见其尊己也。
虽然,为是者,有本有原,怠与忌之谓也。怠者不能修,而忌者畏人修。吾尝试之矣,尝试语于众曰:“某良士,某良士。”其应者,必其人之与也;不然,则其所疏远不与同其利者也;不然,则其畏也。不若是,强者必怒于言,懦者必怒于色矣。又尝语于众曰:“某非良士,某非良士。”其不应者,必其人之与也,不然,则其所疏远不与同其利者也,不然,则其畏也。不若是,强者必说于言,懦者必说于色矣。
是故事修而谤兴,德高而毁来。呜呼!士之处此世,而望名誉之光,道德之行,难已!
将有作于上者,得吾说而存之,其国家可几而理欤!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