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采桑子·十年尘土湖州梦
王寂 〔金朝〕
水调歌头·赋魏方泉望湖楼
吴文英 〔宋代〕
金缕曲·赠梁汾
纳兰性德 〔清代〕
玉楼春·桃溪不作从容住
周邦彦 〔宋代〕
定西番·海燕欲飞调羽
温庭筠 〔唐代〕
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之
辛弃疾 〔宋代〕
夜游宫·记梦寄师伯浑
陆游 〔宋代〕
临江仙(寿六十二)
彭子翔 〔宋代〕
疏影
陈允平 〔宋代〕
望江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