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当为鬼雄,而岂国之殇?食禄尽君事,大义何皇皇。
赤厈翻洪涛,流矢飞天狼。避匿且不暇,谁敢孤身当?
君姿夙森挺,寒翠如湘篁。肃杀两剑眉,逼人凛有霜。
涂抹孙吴书,恣肆成文章。纶羽儒将风,百鍊无浮刚。
出身右科目,告籍参戎行。汗血步景驹,共卜千里骧。
近奉上帅符,巡哨瓯括洋。水线缭云壁,贼艘来扼吭。
左右各弃繻,舵卒心胆丧。律令传火车,聒耳闻雷硠。
飞灰眯腥雾,白战苦无障。三尺健臂存,焉肯羞螳螂?
透甲新血痕,割衿裹其创。眼看军发焦,魂留气先僵。
暗山动𡷾崒,夕紧烟飙荒。朱鸟愁沙田,闪落颓阳光。
首尾远莫顾,猝难呼艅艎。遂使砥柱危,霎地倾混潢。
生平论忠节,此愿颇誓偿。每嗟权职卑,末从摩酋羌。
迩来夷祅平,天镜澄兰沧。谁令小丑群,尚为鼠跳梁。
疏略不自君,驱君身受𢦤。赪流横大瀛,哭君将何方?
城东楝树高,古屋夜闻鸧。舆尸犹未归,白头倚闾望。
苟存鲜百年,早晚均一亡。独有英烈魂,不陨青蒿邙。
九重下恩恤,绰楔开门枋。炯炯西垣星,万古辉灵阊。
姚燮(1805—1864)晚清文学家、画家。字梅伯,号复庄,又号大梅山民、上湖生、某伯、大某山民、复翁、复道人、野桥、东海生等,浙江镇海(今宁波北仑)人。道光举人,以著作教授终身。治学广涉经史、地理、释道、戏曲、小说。工诗画,尤善人物、梅花。著有《今乐考证》、《大梅山馆集》、《疏影楼词》。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为范南伯寿。时南伯为张南轩辟宰泸溪,南伯迟迟未行。因作此词以勉之。
掷地刘郎玉斗,挂帆西子扁舟。千古风流今在此,万里功名莫放休。君王三百州。
燕雀岂知鸿鹄,貂蝉元出兜鍪。却笑泸溪如斗大,肯把牛刀试手不?寿君双玉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