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祖奉训初,治中肇德庆。倦游憩增城,定卜甘泉境。
再传县簿君,民事亦簿领。元帅出乱季,保障六乡靖。
池鱼贷断死,先期自归命。他乡绐乞囚,完保士腰颈。
舟师厄苏寇,率义援乃竞。甘泉名义乡,获免降军令。
孤婴暂微弱,继世复蕃盛。我祖樵林公,鹡鸰五呼应。
人皆好誇靡,我独乐居静。冥栖上游庄,林塘互交映。
我师尝卧游,题诗寄高兴。上苏上游樵,下钓铁江泳。
春至理农桑,蚕熟谷亦颖。夫人自蚕缫,谷易丝绢并。
以兹广土业,土直宁优剩。孝友动里闾,行义太丘等。
自兹重乡评,世业保终竟。显考曰怡庵,高才乃雄逞。
直志靡款曲,正色奸回屏。强弱以弱强,高义畏乡井。
损己忧人忧,人众天久定。好士屡济贫,乐友侠游骋。
长洗荤血肠,日啜十瓶茗。谥妣曰贤母,四十孀居整。
贞智与慈俭,纯诚自天性。高人阳明子,碑表阐幽行。
恨公不立朝,大节唾奸佞。水也寔不肖,承德数世永。
每感尹母言,且免咸父订。妄秉圣途志,岁暮徒耿耿。
特立与群疑,独行耻孤影。年颓志不酬,挥戈倡予猛。
远道行跛鳖,渊泉汲短绠。二品蒙素飧,深夜愧私省。
恭逢圣主恩,褒封一朝并。三世连八座,祖考及予姓。
维昔世田家,迈迹自今炳。誓当报主恩,出心以为证。
(1466—1560)广东增城人,字元明,号甘泉。少师事陈献章。弘治十八年进士,授编修。历南京国子监祭酒,南京吏、礼,兵三部尚书。在翰林院时与王守仁同时讲学,主张“随处体认天理”,“知行并进”,反对“知先行后”,与阳明之说有所不同。后筑西樵讲舍讲学,学者称甘泉先生。卒谥文简。著有《心性图说》、《格物通》、《甘泉集》等。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颍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糊其口于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宁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谒焉,如旧昏媾,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逼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惟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置于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于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于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序民人 一作:序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