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及翁(生卒年不详)字时学,号本心,绵州(今四川绵阳)人,徙居吴兴(今浙江湖州)。宝祐元年(1253)中一甲第二名进士,为昭庆军节度使掌书记。景定三年(1262),以太学录召试馆职,言公田事,有名朝野。除秘书省正字,历校书郎、秘书郎、著作佐郎、著作郎。咸淳元年(1265)六月,出知漳州。四年,以国子司业,为礼部郎官兼学士院权直兼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年末,以直华文阁知袁州。德祐初,官至资政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元兵将至,弃官遁去。入元,累征不起。有文集二十卷。不传。《全宋词》据《钱塘遗事》卷一辑其词一首。
秘阁修撰韩公知婺之明年,以“恣行酷政,民冤无告”劾去。
去之日,百姓遮府门愿留者,顷刻合数千人,手持牒以告摄郡事。摄郡事振手止之,辄直前不顾;则受其牒,不敢以闻。
明日出府,相与拥车下,道中至不可顿足。则冒禁行城上,累累不绝。拜且泣下,至有锁其喉自誓于公之前者。里巷小儿数十百辈罗马前,且泣下。君为之抆泪,告以君命决不应留;辄柴其关如不闻。
日且暮,度不可止,则夺剌史车置道旁,以民间小舆舁至梵严精舍,燃火风雪中围守之。其挟舟走行阙告丞相御史者,盖千数百人而未止。
又明日,回泊通波亭,乘间欲以舟去,百姓又相与拥之不置,溪流亦复堰断不可通。乡士大夫惧蚁蝼之微不足以回天听,委曲谕之,且却且行。久乃曰:“愿公徐行,天子且有诏矣。”公首肯之。道稍开,公疾驰径去。后来者咎其徒之不合舍去,责诮怒骂,不啻仇敌。
呜呼!大官,所尊也;民,所信也。所尊之劾如彼,而所信之情如此,吾亦不知公之政何如也,将从智者而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