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周(1585年3月9日—1646年4月20日),字幼玄,一作幼平或幼元,又字螭若、螭平,号石斋,福建漳州府漳浦县人,祖籍福建莆田,其曾祖从莆田迁徙至漳州。历官翰林院修撰、詹事府少詹事。南明隆武(1645年-1646年)时,任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首辅)。因抗清失败被俘。隆武二年(1646年)壮烈殉国,隆武帝赐谥“忠烈”,追赠文明伯。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端”。为明末学者、书画家、文学家、民族英雄。与刘宗周并称“二周”。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