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周(1585年3月9日—1646年4月20日),字幼玄,一作幼平或幼元,又字螭若、螭平,号石斋,福建漳州府漳浦县人,祖籍福建莆田,其曾祖从莆田迁徙至漳州。历官翰林院修撰、詹事府少詹事。南明隆武(1645年-1646年)时,任吏部尚书兼兵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首辅)。因抗清失败被俘。隆武二年(1646年)壮烈殉国,隆武帝赐谥“忠烈”,追赠文明伯。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端”。为明末学者、书画家、文学家、民族英雄。与刘宗周并称“二周”。
楚襄王问于宋玉曰:“先生其有遗行与?何士民众庶不誉之甚也!”
宋玉对曰:“唯,然,有之!愿大王宽其罪,使得毕其辞。客有歌于郢中者,其始曰《下里》、《巴人》,国中属而和者数千人。其为《阳阿》、《薤露》,国中属而和者数百人。其为《阳春》、《白雪》,国中有属而和者,不过数十人。引商刻羽,杂以流徵,国中属而和者,不过数人而已。是其曲弥高,其和弥寡。
故鸟有凤而鱼有鲲。凤皇上击九千里,绝云霓,负苍天,足乱浮云,翱翔乎杳冥之上。夫蕃篱之鷃,岂能与之料天地之高哉?鲲鱼朝发昆仑之墟,暴鬐于碣石,暮宿于孟诸。夫尺泽之鲵,岂能与之量江海之大哉?故非独鸟有凤而鱼有鲲,士亦有之。夫圣人瑰意琦行,超然独处,世俗之民,又安知臣之所为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