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8—1589)明广东归善人,字懋修,号有斋,一作省斋。嘉靖四十四年进士。授行人。隆庆三年擢工科给事中,以谏市珍宝斥为民。神宗即位,起兵科。万历元年进右给事中。张居正当国,谏官言事必先请,吾德独不往、寻屡以事力争,益忤居正,出为饶州知府。御史承风借端诬劾,谪马邑典史。又劾其莅饶时违制讲学,除名为民。居正死,起官,终湖广佥事。有《谢山存稿》。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