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兰修(清)(约公元一八二一年前后在世)字石华,广东嘉应州(今梅州)人。生卒年均不详,就读于粤秀书院,约清宣宗道光初前后在世。嘉庆十三年(公元一八o八年)举人,官信宜训导。生平枕经葄史,嘉庆戊辰举人,官至训导(从八品),有诗文名。构书巢于粤秀书院,藏书数万卷,颜其室曰守经堂,四十三任粤秀书院院监。自称经学博士。兰修所著有《荔村吟》、《草桐华阁词》,及《南汉纪》五卷,《端溪研史》三卷等,均《清史列传》并传于世。
子曰:“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踰 同:逾)
子曰:“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
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子曰:“衣敝缊袍,与衣狐貉者立,而不耻者,其由也与!”“不忮不求,何用不臧?”子路终身诵之。子曰:“是道也,何足以臧?”
子贡问为仁。子曰:“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居是邦也,事其大夫之贤者,友其士之仁者。”
子贡问曰:“乡人皆好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乡人皆恶之,何如?”子曰:“未可也。不如乡人之善者好之,其不善者恶之。”
子谓子贡曰,“女与回也孰愈?”对曰,“赐也何敢望回?回也闻一以知十,赐也闻一以知二。”子曰,“弗如也,吾与女弗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