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长卿,字元之,吴县(今江苏苏州)人。孝宗乾道二年(一一六六)进士(《吴郡志》卷二八)。淳熙七年(一一八○),为将作监丞(《宋会要辑稿》职官七二之六)。十一年,改军器监丞(同上书选举二二之六)。光宗绍熙三年(一一九二),知崇化县(《周文忠集》卷二八(《吉州新贡院记》)。四年,由知吉州迁提点广西刑狱。五年,为广西转运判官(《止斋文集》卷一七《广西提刑胡长卿除广西路转运判官制》)。今录诗三首。
百年复几许,慷慨一何多!子当为我击筑,我为子高歌。招手海边鸥鸟,看我胸中云梦,蒂芥近如何?楚越等闲耳,肝胆有风波。
生平事,天付与,且婆娑。几人尘外相视,一笑醉颜酡。看到浮云过了,又恐堂堂岁月,一掷去如梭。劝子且秉烛,为驻好春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