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1091)应天宋城人,字安道,号乐全居士。仁宗景祐元年举茂才异等科,复中贤良方正科。历知昆山县,通判睦州。西夏入犯,上平戎十策。历知谏院,论建甚多,主与西夏讲和。累进翰林学士,拜御史中丞,改三司使。出知数州府。英宗治平中召拜翰林学士承旨。神宗即位,拜参知政事,反对任用王安石,极论新法之害。以太子少师致仕。既告老,而论事益切,于用兵、起狱尤反复言之。卒谥文定。有《乐全集》。
河东薛存义将行,柳子载肉于俎,崇酒於觞,追而送之江浒,饮食之。且告曰:“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什一佣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我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佣一夫于家,受若值,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者,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
存义假令零陵二年矣。早作而夜思,勤力而劳心;讼者平,赋者均,老弱无怀诈暴憎。其为不虚取直也的矣,其知恐而畏也审矣。
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于其往也,故赏以酒肉而重之以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