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8—1138)建州浦城人,字宜叟。徽宗崇宁间进士。高宗南渡,历仓部、驾部员外郎、殿中侍御史、大理卿、吏部、刑部侍郎、枢密都承旨,在朝屡有疏陈,多经国济时之策。绍兴四年,加龙图阁学士使金,与完颜宗翰(粘罕)等论事不少屈。还擢刑部尚书,迁户部。五年知温州,适岁大旱,米价腾贵,乃用唐刘晏招商之法,置场增直以籴,米商辐辏,其价自平。累官端明殿学士、江南东路安抚大使、知建康府兼行宫留守。卒谥忠恪。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疾数月而卒。
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于萑苻之泽。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
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毋从诡随,以谨无良;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布政优优,百禄是遒。’和之至也。”
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