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师体(一一○八~一一七九),号或庵,俗姓罗,黄岩(今属浙江)人。年十五师妙智院守威,弱冠为沙弥,初参此庵元于天台护国,后为虎邱瞎堂慧远禅师首座。历住吴之报觉,润之焦山。孝宗淳熙六年卒,年七十二。为南岳下十六世,护国此庵景元禅师法嗣。有《语录》一卷传世。《嘉泰普灯录》卷二○、《五灯会元》卷二○、《补续高僧传》卷一一有传。 释师体诗,据《续古尊宿语录》所收《或庵体禅师语》及他书所录,编为一卷。
晋人归楚公子谷臣,与连尹襄老之尸于楚,以求知罃。于是荀首佐中军矣,故楚人许之。
王送知罃,曰:“子其怨我乎?”对曰:“二国治戎,臣不才,不胜其任,以为俘馘。执事不以衅鼓,使归即戮,君之惠也。臣实不才,又谁敢怨?”
王曰:“然则德我乎?”对曰:“二国图其社稷,而求纾其民,各惩其忿,以相宥也,两释累囚,以成其好。二国有好,臣不与及,其谁敢德?”
王曰:“子归何以报我?”对曰:“臣不任受怨,君亦不任受德。无怨无德,不知所报。”
王曰:“虽然,必告不谷。”对曰:“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之惠而免之,以赐君之外臣首;首其请于寡君,而以戮于宗,亦死且不朽。若不获命,而使嗣宗职,次及于事,而帅偏师以脩封疆,虽遇执事,其弗敢违。其竭力致死,无有二心,以尽臣礼。所以报也!
王曰:“晋未可与争。”重为之礼而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