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挹金华胜,山标瀫水奇。六岩纡洞府,双涧汇天池。
柳暗桥偏隐,松迷径转疑。开林青嶂出,倚杖白云随。
宅閟仙灵久,书藏太史宜。计先归隐卜,俸罄买山资。
金马言曾抗,周南滞不辞。道高容偃蹇,心远合栖迟。
不用誇盘谷,还能胜渼陂。堂虚岚隐见,楼静树参差。
象逼中峰峭,云扶怪石欹。寒淙锵户牖,皎月镜涟漪。
蓬辟过求仲,鱼游乐惠施。雄谈消载酒,清兴续弹棋。
扫叶供烹茗,分泉命煮葵。冥搜群子姓,欣赏集埙篪。
芹熟青泥饭,香传太谷梨。扪萝同陟险,采药独忘疲。
凉籁轩萧爽,阴崖日蔽亏。竹床酣午睡,花坞曝晴曦。
寂寞成玄草,逶迤秀紫芝。牺曾庄子畏,马岂塞翁悲。
坐笑环农圃,行吟友鹿麋。梵钟低薄暮,樵语度轻飔。
雪霁梅横涧,园深藓蚀帷。玄珠探赤水,湘帙映青藜。
自狎忘机鸟,谁惭曳尾龟。苏门鸾并笑,缑岭鹤堪骑。
岁序羲皇榻,生涯岳渎期。饥餐霞五色,渴吸露三卮。
西蜀蟠龙气,南山隐豹姿。阴阳双毂转,天地一竿垂。
海内悬丹壑,山中降紫泥。旁求烦圣主,强起为疮痍。
载笔趋金殿,垂绅侍玉墀。帝京频出入,王命屡驱驰。
炼石倾堪补,为霖望不私。暂离温室树,终借上林枝。
事列山公启,名高水部词。游宁禽庆负,文讵稚圭移。
省署萦簪组,林丘系梦思。客来时展画,公暇一题诗。
石室空罙阻,瑶花想陆离。青山谢巢许,黄阁待咎夔。
曾仕鉴,字明吾,一字人倩。南海人。明神宗万历十三年(一五八五)举人。二十年(一五九二)任内阁中书,历官户部主事。时值倭寇入侵,赵文懿延仕鉴画策。仕鉴著《兵略》上之,宋经略应昌得之,疏请加仕鉴职衔。仕鉴官侍从,尤留意民瘼,锦衣千户韦梦麒请采珠,仕鉴即上疏止之。又疏修屯政。会差趱南直隶白粮,乘便南还,遂不复出。有《庆历》、《公车》、《洞庭》、《罗浮》、《和杜》诸集。清温汝能《粤东诗海》卷三九有传。
康熙五十一年三月,余在刑部狱,见死而由窦出者,日四三人。有洪洞令杜君者,作而言曰:“此疫作也。今天时顺正,死者尚稀,往岁多至日数十人。”余叩所以。杜君曰:“是疾易传染,遘者虽戚属不敢同卧起。而狱中为老监者四,监五室,禁卒居中央,牖其前以通明,屋极有窗以达气。旁四室则无之,而系囚常二百余。每薄暮下管键,矢溺皆闭其中,与饮食之气相薄,又隆冬,贫者席地而卧,春气动,鲜不疫矣。狱中成法,质明启钥,方夜中,生人与死者并踵顶而卧,无可旋避,此所以染者众也。又可怪者,大盗积贼,杀人重囚,气杰旺,染此者十不一二,或随有瘳,其骈死,皆轻系及牵连佐证法所不及者。”余曰:“京师有京兆狱,有五城御史司坊,何故刑部系囚之多至此?”杜君曰:“迩年狱讼,情稍重,京兆、五城即不敢专决;又九门提督所访缉纠诘,皆归刑部;而十四司正副郎好事者及书吏、狱官、禁卒,皆利系者之多,少有连,必多方钩致。苟入狱,不问罪之有无,必械手足,置老监,俾困苦不可忍,然后导以取保,出居于外,量其家之所有以为剂,而官与吏剖分焉。中家以上,皆竭资取保;其次‘求脱械居监外板屋,费亦数十金;惟极贫无依,则械系不稍宽,为标准以警其余。或同系,情罪重者,反出在外,而轻者、无罪者罹其毒。积忧愤,寝食违节,及病,又无医药,故往往至死。”余伏见圣上好生之德,同于往圣。每质狱词,必于死中求其生,而无辜者乃至此。傥仁人君子为上昌言:除死刑及发塞外重犯,其轻系及牵连未结正者,别置一所以羁之,手足毋械。所全活可数计哉?或曰:“狱旧有室五,名曰现监,讼而未结正者居之。傥举旧典,可小补也。杜君曰:“上推恩,凡职官居板屋。今贫者转系老监,而大盗有居板屋者。此中可细诘哉!不若别置一所,为拔本塞源之道也。”余同系朱翁、余生及在狱同官僧某,遘疫死,皆不应重罚。又某氏以不孝讼其子,左右邻械系入老监,号呼达旦。余感焉,以杜君言泛讯之,众言同,于是乎书。
凡死刑狱上,行刑者先俟于门外,使其党入索财物,名曰“斯罗”。富者就其戚属,贫则面语之。其极刑,曰:“顺我,即先刺心;否则,四肢解尽,心犹不死。”其绞缢,曰:“顺我,始缢即气绝;否则,三缢加别械,然后得死。”唯大辟无可要,然犹质其首。用此,富者赂数十百金,贫亦罄衣装;绝无有者,则治之如所言。主缚者亦然,不如所欲,缚时即先折筋骨。每岁大决,勾者十四三,留者十六七,皆缚至西市待命。其伤于缚者,即幸留,病数月乃瘳,或竟成痼疾。余尝就老胥而问焉:“彼于刑者、缚者,非相仇也,期有得耳;果无有,终亦稍宽之,非仁术乎?”曰:“是立法以警其余,且惩后也;不如此,则人有幸心。”主梏扑者亦然。余同逮以木讯者三人:一人予三十金,骨微伤,病间月;一人倍之,伤肤,兼旬愈;一人六倍,即夕行步如平常。或叩之曰:“罪人有无不均,既各有得,何必更以多寡为差?”曰:“无差,谁为多与者?”孟子曰:“术不可不慎。”信夫!
部中老胥,家藏伪章,文书下行直省,多潜易之,增减要语,奉行者莫辨也。其上闻及移关诸部,犹未敢然。功令:大盗未杀人及他犯同谋多人者,止主谋一二人立决;余经秋审皆减等发配。狱词上,中有立决者,行刑人先俟于门外。命下,遂缚以出,不羁晷刻。有某姓兄弟以把持公仓,法应立决,狱具矣,胥某谓曰:“予我千金,吾生若。”叩其术,曰:“是无难,别具本章,狱词无易,取案末独身无亲戚者二人易汝名,俟封奏时潜易之而已。”其同事者曰:“是可欺死者,而不能欺主谳者,倘复请之,吾辈无生理矣。”胥某笑曰:“复请之,吾辈无生理,而主谳者亦各罢去。彼不能以二人之命易其官,则吾辈终无死道也。”竟行之,案末二人立决。主者口呿舌挢,终不敢诘。余在狱,犹见某姓,狱中人群指曰:“是以某某易其首者。”胥某一夕暴卒,众皆以为冥谪云。
凡杀人,狱词无谋、故者,经秋审入矜疑,即免死。吏因以巧法。有郭四者,凡四杀人,复以矜疑减等,随遇赦。将出,日与其徒置酒酣歌达曙。或叩以往事,一一详述之,意色扬扬,若自矜诩。噫!渫恶吏忍于鬻狱,无责也;而道之不明,良吏亦多以脱人于死为功,而不求其情,其枉民也亦甚矣哉!
奸民久于狱,与胥卒表里,颇有奇羡。山阴李姓以杀人系狱,每岁致数百金。康熙四十八年,以赦出。居数月,漠然无所事。其乡人有杀人者,因代承之。盖以律非故杀,必久系,终无死法也。五十一年,复援赦减等谪戍,叹曰:“吾不得复入此矣!”故例:谪戍者移顺天府羁候。时方冬停遣,李具状求在狱候春发遣,至再三,不得所请,怅然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