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去非(1192~1272以后),字可迁,号深居,南康都昌(今江西省都昌县)人。淳祐元年(1241)进士。尝为淮东转运司干办。宝祐四年(1256),召为宗学谕。丁大全为左谏议大夫,三学诸生叩阍言不可,理宗下诏禁戒,且立石三学,去非独不肯书名。宝祐五年(1257),罢归庐山,不复仕。景定三年,为范晞文《对床夜语》作序,并有书信一首,自署“深居之人”。论诗以气节自尚。年八十余卒。去非与丞相程元凤、参知政事蔡抗善。吴文英有词与之唱酬。《全宋词》从《阳春白雪》中辑其词三首。《宋史》有传。
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则移其民于河东,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莩而不知发,人死,则曰:‘非我也,岁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