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棐(一一八○~一二四二),字功甫,平阳(今属浙江)人。宁宗嘉定元年(一二○八)进士。十三年,为浙西安抚司干办公事(《宋会要辑稿》选举二一之一七)。理宗绍定初知丽水县(清光绪《处州府志》卷一三)。四年(一二三一),知广德军(光绪《广德州志》卷三一)。淳祐二年卒,年六十三(《东瓯金石志》卷八《林棐墓碣》)。今录诗二首。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蚤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
石碏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佚,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鲜矣。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通“事”]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
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