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用光〔清代〕
潘用光
潘用光(1661—1669),字玉之,青县潘家庄人,清顺治十八年生,早失怙恃,依叔祖云凤生活,八岁入塾,一年通经,有神童之目,九岁时作回文七律一首,收于《潘氏族谱》及《民国青县志》,是年染疾夭亡。
出妓金陵子呈卢六四首 其三
李白 〔唐代〕
东道烟霞主,西江诗酒筵。相逢不觉醉,日堕历阳川。
楚人养狙
刘基 〔明代〕
楚有养狙以为生者,楚人谓之狙公。旦日,必部分众狙于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实,赋什一以自奉。或不给,则加鞭箠焉。众狙皆畏苦之,弗敢违也。
一日,有小狙谓众狙曰:“山之果,公所树与?”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与?”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则吾何假于彼而为之役乎?”言未既,众狙皆寤。
其夕,相与俟狙公之寝,破栅毁柙,取其积,相携而入于林中不复归。狙公卒馁而死。
郁离子曰:“世有以术使民而无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觉也。一旦有开之,其术穷矣”。
【双调】行香子 别恨
朱庭玉 〔元代〕
【中吕】阳春曲 皇亭晚泊
徐再思 〔元代〕
燕归梁·春愁
石延年 〔宋代〕
玉楼春·拂水双飞来去燕
顾敻 〔五代〕
浣溪沙·庭菊飘黄玉露浓
鹧鸪天·候馆灯昏雨送凉
元好问 〔金朝〕
苏幕遮·燎沉香
周邦彦 〔宋代〕
六丑·落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