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诜〔清代〕
陈诜
陈诜(1642—1722),字叔大,号实斋,浙江海宁盐官人。清康熙十一年(1672)举人。由中书舍人考选吏科给事中。曾上章奏提出治理黄河具体规划,检举残害百姓的官员,历官至左副都御史。四十三年,出任贵州巡抚。后调任湖北巡抚。时江浙米贵,诜放宽米禁,通盘筹划,平抑三省米价。原来湖北盐规,每年需送官府2万金,盐商趁此提高盐价。诜到任,革除此种陋规。卸任时,盐商送诜万金,不受。五十年,升工部尚书,转礼部尚书。后老病辞归。卒谥清恪。著有《周易玩辞述》、《诗经述》、《四书述》、《资治通鉴述》等。
南乡子·烟暖雨初收
纳兰性德 〔清代〕
蛮绣衾
陈允平 〔宋代〕
玉楼春
沁园春(和苏宣教韵)
廖行之 〔宋代〕
浣溪沙(九月十二夜务亭作)
毛滂 〔宋代〕
柳梢青(东园醉作梅词)
赵长卿 〔宋代〕
画堂春
水龙吟
张孝祥 〔宋代〕
卜算子
俞国宝 〔宋代〕
念奴娇(同官相招西湖观梅,用东坡大江东去韵)
章谦亨 〔宋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