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2—1593)明苏州府嘉定人,字叔明,一字子言,号太室山人。嘉靖二十九年进士,授兵部主事。后为荆州知府,景恭王之藩德安,欲夺城北沙市地,学谟力抗不予,为王所劾。下抚按逮问,改官。荆人遂称沙市为徐市。万历中,累迁右副都御史,官至礼部尚书。有《世庙识馀录》、《万历湖广总志》等。
范宣子为政,诸侯之币重,郑人病之。
二月,郑伯如晋。子产寓书于子西,以告宣子,曰:“子为晋国,四邻诸侯,不闻令德而闻重币。侨也惑之。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夫诸侯之贿,聚于公室,则诸侯贰;若吾子赖之,则晋国贰。诸侯贰则晋国坏,晋国贰则子之家坏。何没没也?将焉用贿?
夫令名,德之舆也。德,国家之基也。有基无坏,无亦是务乎?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诗云:‘乐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临女,无贰尔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则令名载而行之,是以远至迩安。毋宁使人谓子,子实生我,而谓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齿以焚其身,贿也。”
宣子说,乃轻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