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黼,南宋石埭(安徽省石台县)人。淳熙十四(1187)进士,初授崇德县尉,转升州录事参军,后任余杭知县,迁太仆寺簿。端平初年,任四川制置副使兼成都知府。三年(1236)元军逼近成都,时城内兵不足七百人,丁黼多次上疏告急,又遣子赴京求援,然援军未至,丁二次出城应战,说:“我职责就是镇守疆土。”终因寡不敌众,被元军包围,中箭身亡。朝廷嘉其忠心,赐光禄大夫、显谟阁学士。后又加封银青光禄大夫,赐谥号“恭慰”,并束力令在石埭建立“褒忠祠”。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学而》)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学而》)
子曰:“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为政》)
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为政》)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为政》)
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里仁》)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述而》)
曾子曰:“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泰伯》)
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子罕》)
子贡问曰:“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卫灵公》)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五十之年,忽焉已至。公为始满,融又过二。海内知识,零落殆尽,惟会稽盛孝章尚存。其人困于孙氏,妻孥湮没,单孑独立,孤危愁苦。若使忧能伤人,此子不得复永年矣!
《春秋传》曰:“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今孝章,实丈夫之雄也,天下谈士,依以扬声,而身不免于幽絷,命不期于旦夕,是吾祖不当复论损益之友,而朱穆所以绝交也。公诚能驰一介之使,加咫尺之书,则孝章可致,友道可弘矣。
今之少年,喜谤前辈,或能讥评孝章。孝章要为有天下大名,九牧之人,所共称叹。燕君市骏马之骨,非欲以骋道里,乃当以招绝足也。惟公匡复汉室,宗社将绝,又能正之。正之之术,实须得贤。珠玉无胫而自至者,以人好之也,况贤者之有足乎!昭王筑台以尊郭隗,隗虽小才,而逢大遇,竟能发明主之至心,故乐毅自魏往,剧辛自赵往,邹衍自齐往。向使郭隗倒悬而王不解,临溺而王不拯,则士亦将高翔远引,莫有北首燕路者矣。凡所称引,自公所知,而复有云者,欲公崇笃斯义也。因表不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