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克家,人名,清朝官吏。另有现代同名者,一名为原山东省即墨市第一中学校长,一名为摄影师和一名为高级工程师。咸丰三年,挑教职。时金陵为贼据,钦差大臣向荣驻师城外,翼长福兴阿聘克家入幕。福迁去,江南提督张国梁复聘之。十年闰三月,国梁檄克家主健勇营事,十五日,贼大至,督弁勇迎战,兵败死之。克家之死也,营中大乱,求尸不得。克家祖鹤,熟精明代事,为明纪一书,用通鉴义法,崇祯三年后犹阙,克家续成之,合为十六卷。
南阳县有杨二相公者,精于拳勇。能以两肩负两船而起,旗丁数百以篙刺之,篙所触处,寸寸折裂.以此名重一时,率其徒行教常州。每至演武场传授枪棒,观者如堵。忽一日,有卖蒜叟,龙钟伛偻,咳嗽不绝声,旁睨而揶揄之。众大骇,走告杨。杨大怒,招叟至前,以拳打砖墙,陷入尺许,傲之曰:“叟能如是乎?”叟曰:“君能打墙,不能打人。”杨愈怒骂曰:“老奴能受我打乎?打死勿怨!”叟笑曰:“垂死之年,能以一死成君之名,死亦何怨?”乃广约众人,写立誓劵。
令杨养息三日,老人自缚于树,解衣露腹。杨故取势于十步外,奋拳击之。老人寂然无声。但见杨双膝跪地,叩头曰:“晚生知罪了。”拔其拳,已夹入老人腹中,坚不可出,哀求良久,老人鼓腹纵之,已跌出一石桥外矣。
老人徐徐负蒜而归,卒不肯告人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