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癖推金石,鲰生更癖泉。搜罗偿夙愿,辛苦忆儿年。
和峤情同锢,洪遵志续编。标新胪大小,绘影肖方圜。
制向锱铢析,文徵面背全。殊形刀诘屈,异样布精坚。
厌胜间情肆,题祥吉语联。旁稽瀛海外,详纪夏殷前。
芬讶黏襟古,晖惊烛几鲜。青红苔绣湿,斑駮土花妍。
偶值奇相饷,真令喜欲颠。五金纷冶铸,廿载耐磨研。
贪许钩心斗,趋嗔捷足先。穷檐晨访踏,列肆夕流连。
痴尚夸奇观,贫偏结古缘。但教珍翠椟,那惜卖珠钿。
纨扇光如拭,藤床梦也牵。选叨刘宠赠,佩比阮修悬。
旧谱瘢频索,新诗句好传。妒嗤悭出手,羡笑久垂涎。
赝鼎思争售,鱼珠愧未捐。轶材搜宝钞,余事侑琼筵。
雨过吟秋馆,凉招薄暮天。半生忙似贾,此日快疑仙。
筠箔澄于水,纱窗白胜绵。瓯香斟苦茗,炉翠篆疏烟。
罗列缣囊富,纵横锦箧骈。螺丸磨处腻,蚬楮拓来便。
绮席人高踞,璇闺侣乍延。登登声著纸,悄悄影移砖。
古篆盘蜗结,名书舞鹤翩。神争碑版秀,字证鼎彝镌。
墨本装缃帙,邮筒递彩笺。剖疑滋辨论,数典费言诠。
探袖逾三百,论缗贮十千。书迂还著录,兀兀事丹铅。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淳熙己亥,自湖北漕移湖南,同官王正之置酒小山亭,为赋。
更能消、几番风雨,匆匆春又归去。惜春长怕花开早,何况落红无数。春且住,见说道、天涯芳草无归路。怨春不语。算只有殷勤,画檐蛛网,尽日惹飞絮。(怕 一作:恨) (无归路 一作:迷归路)
长门事,准拟佳期又误。蛾眉曾有人妒。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