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常州府无锡人,字子极。万历二十六年进士。为襄阳推官,居官守正。二十九年与湖广佥事冯应京同被税监陈奉诬陷,下狱。襄阳人赴阙诉冤,不听。及出狱,削籍归,家居十七年。天启初起南京兵部主事。辽阳陷落后,自请募兵往援,进太仆少卿,充军前赞划。以疏论熊廷弼、王化贞功罪,被劾下诏狱,谪戍滁阳。崇祯初复官,致仕卒。有《明祖四大法》、《南音》、《徂东草》、《摄园草》。
余与嵇康、吕安居止接近,其人并有不羁之才。然嵇志远而疏,吕心旷而放,其后各以事见法。嵇博综技艺,于丝竹特妙。临当就命,顾视日影,索琴而弹之。余逝将西迈,经其旧庐。于时日薄虞渊,寒冰凄然。邻人有吹笛者,发音寥亮。追思曩昔游宴之好,感音而叹,故作赋云:
将命适于远京兮,遂旋反而北徂。
济黄河以泛舟兮,经山阳之旧居。
瞻旷野之萧条兮,息余驾乎城隅。
践二子之遗迹兮,历穷巷之空庐。
叹黍离之愍周兮,悲麦秀于殷墟。
惟古昔以怀今兮,心徘徊以踌躇。
栋宇存而弗毁兮,形神逝其焉如。
昔李斯之受罪兮,叹黄犬而长吟。
悼嵇生之永辞兮,顾日影而弹琴。
托运遇于领会兮,寄余命于寸阴。
听鸣笛之慷慨兮,妙声绝而复寻。
停驾言其将迈兮,遂援翰而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