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荦(一一五一~一二一一),字子迈,其先婺州金华人,徙居分宁(今江西修水)。以父荫补将仕郎,授龙泉簿,摄县事。历知汀州连城县,湖州归安县。召为司农寺丞、吏部郎中。出为两浙转运判官,寻升副使。移淮南转运副使兼提刑,加秘阁修撰。宁宗嘉定四年卒,年六十一。有杂著二十卷、《介轩诗词》三十卷,均佚。事见《絜斋集》卷一四《秘阁修撰黄公行状》。今录诗二首。
我与二三子,策名在京师。官小无职事,闲于为客时。
沈沈道观中,心赏期在兹。到门车马回,入院巾杖随。
清和四月初,树木正华滋。风清新叶影,鸟恋残花枝。
向夕天又晴,东南馀霞披。置酒西廊下,待月杯行迟。
须臾金魄生,若与吾徒期。光华一照耀,殿角相参差。
终夜清景前,笑歌不知疲。长安名利地,此兴几人知。